2009年7月21日星期二

赵明福事件---国阵的最后一根稻草?

七十年代,香港贪污纵横,人民生活困苦。据悉,除了日常商业上的“人情费”,生病在政府医院排队看医生,要给“安康费”,自家治安受破坏,找警察要给“咖啡钱”,火灾时要给消防车“开水喉费”,否则不用救火!

英女王政府痛下决心,要改变。于是乎,香港廉署诞生了,这就是后来的今天,大家在港剧里头看到的ICAC。此局操作很简单,从英国派几个红毛人过来,这些红毛人和香港人没什么“啦郎”,做起事来没什么朋党裙带,就从头到脚“独立”了。

当时香港经济还未起飞,和现在的马来西亚差不多。人民都了解,日子要过得好,国家首先要清洁。香港人痛定思痛,接受改变。

在香港,没有什么讲了几十年还在讲的国会什么什么法案,也没有什么改良了在改良的反贪架构。想当年,改革口号非常简单------“一块钱都不可以贪”

香港社会从此精英化,赚钱靠努力,上位靠实力。他们不用等二三十年(所以没听过什么xx年宏愿),经济跻身强国。

同一个时期,还有新加坡。。。这个有机会下次再谈。回来看看马来西亚。

身为律师,笔者也不大知道这一分这一秒的反贪局架构如何(听说最新的好像不叫反贪局了,叫反贪委员会),更孬说一般市民。一个很有趣的问题:有人中饱私囊时,内心的隐忧到底是警察,反贪污局/委员会,还是投拍?

这个反贪污局/委员会,在人民心目中也不是什么“有power的,kuat的好人”,人民很极端地认为警察很贪,反贪污局/委员会呢?应该是:还好啦,没什么印象,贪也应该不会刮民脂民膏吧。。。

一路来,人民对反贪局/委员会书面上的“power”,认识不是很多,他抓谁放谁也不是很关注。想不到,闹出一条人命,四面八方的击评不断,旧账新账一次算。普遍上,人民会认为他的boss,是国阵。这把火继续烧。。。haiz!

由国阵控制的国会,从马哈迪到伯拉(纳吉也说要),不知通过多少条反贪议案,(外国书呆子可能还会以为马来西亚是世上最清洁的国家,香港新加坡没得比)。

人民这次的愤怒,已开始燃烧!“反贪污局偏帮,国阵人吃钱不抓,反对党没吃钱,缺被冤枉,还杀人”,很可能是心中的写照。

伯拉睡觉不要紧,骂你懒惰就是啦。查宫基宫没什么,最多讲你贪心。反正你们都是这样的啦。那赵明福的死呢?你们已经到了没人性的地步,下次一定要让“你们”倒!

反贪污,本来就不需要那么大费周章,学学香港就是!国阵这次如果不好好“处理”,难矣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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